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人社发[2010]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1-22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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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对象和时间
  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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