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3]34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7
实施时间: 2003-12-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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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武汉市、襄樊市、十堰市、随州市税务局:
  近接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取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公司财[2003]281号),根据《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号)和《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及《关于铁路工程局提取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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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