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03]20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13
实施时间: 2003-10-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8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货物运输发票管理流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经与省地税局协商,货物运输发票清单信息的汇总和传输的方式,我省采用《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6
实施时间:20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