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3]25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22
实施时间: 2003-9-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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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03]962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
  一、在“一窗式”管理模式下,不管票表稽核是否通过,一律先受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其后续跟踪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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