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检发[2006]26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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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工作管理水平,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物价局制定了《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上报。
  附件:《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价格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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