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财注[1994]15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1994-5-26
实施时间: 1994-5-26
失效时间: 2004-5-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52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的管理,合理收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促进改革我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精神和财政部《加快发展会计咨询业的规划纲要和政策要点(草案)》的规定,参照兄弟省市的收费办法,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制定了《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暂行规定》,经征得省物价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依照执行,对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省物委、省财政厅。
  附件: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和财政部《加快发展会计咨询业的规划纲要和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甘肃省会计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甘价费[2004]107号
发文部门:甘肃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04-4-20
实施时间:20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