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3]3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
实施时间: 2003-12-2
法规类型: 问题解答 企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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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03]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认真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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