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3]19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31
实施时间: 2003-7-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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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局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申报办法》的宣传、培训、辅导及贯彻实施工作,并结合总局和市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统一时间安排,做好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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