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3]28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3
实施时间: 2003-1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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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及时通知辖区内已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3项免征增值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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