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商务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6]5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30
实施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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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商务(外经贸)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宣传力度,尽快将此文件精神通知到出口企业,督促出口企业规范出口经营行为,实质参与出口交易活动,严格按照正常的贸易程序开展出口业务,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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