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6]13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8
实施时间: 2006-8-2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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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知》第一条第四款所述“出口企业”,是指受托方出口企业。
  二、《通知》第三条规定从出口企业2006年8月份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开始执行。
  三、《通知》第七条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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