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春节期间发票有关事项及2月份申报期延长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3
实施时间: 2010-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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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因春节放假,春节期间地税机关发票柜台不安排值班售票,特提醒发票用量大的纳税户务必在节前备足发票。2010年2月份的地方税收、社保费申报期延长至2月22日,请广大纳税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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