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09]6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8-11
实施时间: 2009-8-11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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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辽政发〔2008〕44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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