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布垭电站地方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地税函[2008]8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7
实施时间: 2009-2-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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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恩施州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布垭电站地方税收征管问题的请示》(州地税发[2008]74号)收悉。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布垭电站投产后有关税收征管等问题的会议纪要》(115号)的精神,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水布垭电站发电收入实现的地方税、费及其他应缴纳的地方各税由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恩施州地税局清江分局申报缴纳。
  二、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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