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7]1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5
实施时间: 2007-1-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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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武汉、黄石、宜昌、咸宁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6]1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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