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6]21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7
实施时间: 2006-9-27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4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由于我省尚未实行“税银联网”或“税库银联网”,各地暂不进行票表税比对,仅做票表比对,暂按先抄税后申报模式运行。
  二、各地信息中心要在税收综合征管软件中做好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