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6]14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7
实施时间: 2006-9-7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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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将该《办法》向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宣传、辅导,并做好新旧管理办法的衔接工作。从200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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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确认书.doc    
附件4: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表.doc    
附件3: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