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函[2008]5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0-23
实施时间: 2008-10-23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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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我省取消和停止征收以及需进行规范的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经2008年10月17日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7项)
  物价部门(1项)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审验费
  新闻出版部门(1项)
    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法制部门(2项)
    1行政执法证工本费
    2行政执法监督证工本费
  公安部门(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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