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7]15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6
实施时间: 2007-4-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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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关于转变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核算方式的请示》(石化股份鄂财[2007]17号),要求明确其改变核算方式后所得税有关问题,经省局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折旧费、租赁费及长期待摊费用由湖北石油分公司进行扣除,其下属各单位不再计算。2007年度各下属单位上划湖北石油分公司资产清单需分别报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各下属单位按照省局年初核定数(2007年度扣除数见附件一)按照月或季度平均分解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申报在附表五其他纳税调减项目中填列当年总扣除数。
  2.各下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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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湖北石油公司下属各单位调减数明细表.doc    
附件2:湖北石油公司下属各单位吨油运杂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