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7]5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8
实施时间: 2007-4-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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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23号)转给你们,并作如下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外国企业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应于4月底前为汇缴机构补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或被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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