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电子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3]19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7
实施时间: 2003-10-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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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电子申报管理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金融保险业实行电子申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局决定分两批逐步实施。第一批实施的单位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第二批执行时间市局另行通知。第一批实施的单位有:渝中区、沙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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