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3-5-18
实施时间: 1993-5-18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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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省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在待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维护社会安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民政福利企业、地方国有农、林、牧、渔场所属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除外。
  第三条 待业职工系指:
  (一)依法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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