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3]10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9
实施时间: 2003-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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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山东省税务学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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