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加强对教育储蓄存款免征利息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3]20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发文时间: 2003-7-21
实施时间: 2003-7-21
失效时间: 2010-1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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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河南省)各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各省辖市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南阳市农村信用联社,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
  为了加强对教育储蓄存款免征利息所得税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储蓄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针对阶段运行情况,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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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和部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
实施时间: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