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加强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3]30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3
实施时间: 2003-7-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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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进便函〔2003〕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转发给你们(因《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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