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3]29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5
实施时间: 2003-6-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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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如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公告》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并通知基层税务机关将《公告》张贴于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
  二、鉴于我省已全面取消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除外),且已于2003年6月23日停止发售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各地要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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