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工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7]11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
实施时间: 2007-8-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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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我省加工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湖北省加工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湖北省加工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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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修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0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31
实施时间: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