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7]26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16
实施时间: 2007-8-16
法规类型: 差旅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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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6]1314号)精神,参照《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07]17号),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特制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差旅费管理,统一差旅费开支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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