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7]13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6
实施时间: 2007-10-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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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规范和统一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根据总局有关规定,省局在深入调查研究与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北省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与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一、各地要对现有车辆购置税档案进行清理,从2007年11月1日起统一使用省局下发的《车辆购置税档案袋》(小号档案袋)。需增加车辆购置税档案袋用量的单位,请在2007年9月14日前通过FTP(路径:省局FTP服务器“/centre/流转税处/车辆购置税/档案袋用量”)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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