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7
实施时间: 2007-9-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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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我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工作,特制定《湖北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鄂国税发[2006]171号同时废止。
  湖北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以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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