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24
实施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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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全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的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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