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转发国家经贸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经贸中小企[2002]11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7
实施时间: 2002-3-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1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人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证监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中心支局,秦皇岛、唐山、保定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