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3]21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8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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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下称新申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办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总局要求,我省自2003年5月起在海口开始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对部分试点企业实行增值税电子申报,并计划逐步推广至全省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体推广计划省局将另行通知)。因此,按照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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