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3]3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5
实施时间: 2003-2-25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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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山东省国税系统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将暂停报送固定资产折旧情况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情况表和预提费用调整表。该规定仅指企业停报上述三表的纸制申报表,电子数据仍然按原规定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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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