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免税卷烟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8]10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14
实施时间: 2008-8-14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2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口卷烟产品,规范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的审核、审批工作程序,防止骗取免税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卷烟税收管理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湖北省出口免税卷烟税收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出口卷烟免税申报表.doc    
附件3: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doc    
附件4:出口卷烟免税核销审批表.doc    
附件5:出口卷烟未申报免税核销及不予免税核销情况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修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0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31
实施时间: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