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9]148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8
实施时间: 2009-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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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一项常规而非常重要的工作。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第二个汇算清缴,也是新税法实施后新政出台最多的一年、新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分工实施的第一年,面临政策变化大、新办户增加多等诸多困难。为顺利高效完成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现新年度所得税收入任务的开门红,根据总局、省局所得税管理办法和市局总体工作的要求,现对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总局所得税“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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