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2]1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5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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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保证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监督与检查,在执行中发现有什么问题及修改建议,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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