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两个现行有效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7]25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8
实施时间: 2007-12-8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7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为加强以农产品或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生产加工以及我省毛皮货物出口的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发生,同时配合“利剑二号”专案查处工作,有效遏制所涉及货物的蔓延,省局先后下发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以农产品或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248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