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8]15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31
实施时间: 2008-3-31
失效时间: 2010-3-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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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期,省局通过综合征管系统数据分析发现个别县(市)区存在着新认定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数量过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量明显偏大等问题,有的企业甚至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堵塞税收漏洞,遏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发生,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严格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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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大中型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订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国税发[2010]39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3-17
实施时间:20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