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6]44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1
实施时间: 2006-12-11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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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进一步做好对非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征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各市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在每个申报期内,要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并根据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记载的出口日期,在申报期满前20日内,用文字或电话通知出口企业,按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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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