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毛皮货物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6]14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6
实施时间: 2006-4-6
失效时间: 2007-12-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1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司关于河北省枣强县毛皮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便函[2006]0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毛皮货物出口的退税管理,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商务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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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两个现行有效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7]25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8
实施时间: 200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