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纳税人税收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9]15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23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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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省局对建筑业纳税人税收征管的工作要求,现就建筑业纳税人税收管理的相关工作明确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关于建筑业纳税人纳税地点的规定
  (一)本市建筑业纳税人的纳税地点
  1、本市的建筑业纳税人(除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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