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湖南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发票式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0]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
实施时间: 2000-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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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规范电信行业发票管理,现就湖南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原湖南电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发票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国信通信专业发票票头一律冠以“湖南”、“国信通信”、“专业发票”字样,发票适用范围为湖南国信通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其它业务所需发票应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领购。
  二、国信通信专业发票由湖南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向省地税局申报印制计划,由省地税局批准到指定的发票定点印刷厂印制。国信通信专业发票实行按季请领,由国信通信各分公司填报《湖南国信通信专业发票请领计划表》(格式附后),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办《专业发票请领单》,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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