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及换发税务检查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0]8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30
实施时间: 2000-10-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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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及换发税务检查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0]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务检查证仍由省、市、县三级地税稽查局负责发放和管理,各级地税稽查局应严格按照总局《通知》和《税务检查证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要求,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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