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担保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3]27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7
实施时间: 2003-5-1
失效时间: 2006-5-1
法规类型: 担保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7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中的担保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37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再担保取得的担保收入自2003年5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3年。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