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西宁市国家税务局实行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申报纳税方式请示》的批复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5]31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9
实施时间: 2005-1-19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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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申报纳税方式的请示》(宁国税发[2004]909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确定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申报纳税方式的范围、征收方式和纳税时限。请通知所属各主管国税机关,严格按照《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个体‘定期定额’户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通知》(青国税发[2004]186号)的规定,对列入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纳税人及时修改系统“税种登记”中的纳税期限,并对销售额和税额进行相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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