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风暴潮受灾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税前扣除等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7]5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3
实施时间: 2007-4-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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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3月4日我市遭遇罕见风暴潮袭击,部分企业受灾严重,发生较大财产损失。为全面掌握风暴潮造成的财产损失程度,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请各局对所管辖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所遭受的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并填写《风暴潮受灾企业财产损失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务于4月11日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市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同时为帮助企业赈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扶持作用,现对企业受灾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和减免税等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因遭受风暴潮发生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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