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5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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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规定
  一、关于税前扣除问题
  1、关于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期同类贷款是指一项经济业务既有向金融企业贷款又有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其利率的计算包括基准利率和同期同类贷款的浮动利率。如果没有向金融企业贷款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计算应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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