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6]24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9
实施时间: 2006-1-1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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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为确保个体工商户税负的公平、公正,做好个体户的“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核实起征点,强化个体税收的分析预测工作,现就个体税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青海省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定额”,特别是在确定个体工商户是否达到起征点问题上,主管国税机关要派员认真、细致地调查,由县(区)局核实调查提出意见,并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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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海省个体税收月收入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