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达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6]37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5
实施时间: 2006-9-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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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西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达到标准的小规模企业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宁国税发[2006]5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对于既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又生产销售应税货物的纳税人,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0号)第一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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